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2027-2028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一、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2027-2028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及项目期限
项目预算357.8万元,178.9万元/年,项目期限为2年,采用1+1模式。
三、项目概况:
1.服务地点: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
2.服务对象:医院约900名职工、患者、大型体检人员及其他临时用餐人员。
3.合作方式
采用劳务外包的方式。即:服务商提供专业的管理和服务团队,主要包括厨师队伍、保洁员、服务人员等工作人员,并负责主副食的加工供应以及食堂的清洁等工作,但不负责原材料的采购。医院免费提供厨房、餐厅、仓库、全套厨房设备、餐具等,并承担食堂所有的水、电、燃气及其他必要的基础设施的正常维修。
4.用餐时间:
(1)开餐时间:按采购人要求执行,具体为:
全周七天供应早、中、晚三餐(含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职工食堂:早餐6:30-8:30,午餐11:00-13:30,晚餐16:30-18:30;非职工食堂:早餐6:30-9:30,午餐11:00-13:00,晚餐16:30-18:30。
最终根据实际调整。
具体就餐人数以实际就餐人数为准。法定节假日及周末食堂均需提供保障(服务商必须正常提供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总价中,服务商不再另行主张费用)。
四、服务要求:
1.用餐模式及菜品要求
(1)职工食堂采用自助餐模式,非职工食堂采用窗口售卖模式。菜品数量要求:早餐及工作日午餐不少于15个品种,休息日午餐及工作日晚餐不少于10个品种,休息日晚餐不少于8个品种。以粤菜为主,兼顾川菜、湘菜、潮菜、北方菜等多种风味,每周品种轮换供应,并针对特殊疾病患者提供专门营养餐。
(2)除职工食堂自助餐、非职工食堂窗口售卖外,服务商须提供流动餐车售卖服务:配置2台保温餐车,于早餐、午餐、晚餐时段在住院部各楼层/重点科室定点流动售卖,为行动不便患者、值班及不便离岗的职工提供送餐到科(到床边)服务。餐车售卖菜品纳入统一菜单管理,价格与食堂窗口一致,不另行加价。
2.人员配置要求
(1)服务商至少配备19名服务人员,含驻场项目负责人兼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文员1名、总厨兼营养师1名(持中式烹调师证)、副厨2名(持中式烹调师证)、面点师2名(持中式面点师证)、服务人员10名、厨工2名。所有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重要岗位人员配置需经医院确认。
(2)服务商应制定员工培训计划,对所有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并持续开展服务技能、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及服务技巧等各类在岗培训,组织员工学习餐饮管理各项法规,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及有关规章制度。所有派驻员工应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习惯、无刑事犯罪记录、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具备良好的服务技能与技巧、良好的服务态度和工作责任心。
3.服务管理要求
(1)食品安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每餐菜品按规定留样48小时。
(2)食品原材料及成本管控:食品原材料由医院提供,服务商协助做好检验验收工作。服务商应根据就餐人数、食材成本及有关损耗,实时掌握市场动态及菜价浮动情况,与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共同确定每天的食材采购清单;菜品安排应在保证就餐人员饮食质量的前提下,确保采购人每月不出现亏损。
(3)菜单管理:每周五制定下周菜单并公示,医院有权要求修改。
(4)应急保障:遇突发情况应在2小时内完成紧急膳食供应,临时订餐送达时间不超过1小时且不另行收费。
(5)卫生管理:餐厨垃圾当餐清理干净,厨房烟道每季度至少清洗一次并出具报告。
(6)送餐服务:使用专用送餐车,每日消毒,配送过程符合卫生要求。
(7)餐车管理:餐车须专用并每日清洗消毒、记录台账,售卖过程中做好防尘、保温(热菜不低于60℃);餐车行驶及停放不得影响病人休息与院感要求。
(8)专项服务保障:在医院组织大型集中体检期间,服务商须安排不少于 1 名服务员至综合楼早餐室驻点,配合做好体检早餐的分发、秩序维护、餐具回收及现场服务工作,保障体检人员集中、有序、快速就餐;驻点时段按体检安排确定,服务人员须持有效健康证并遵守院内感控要求。
(9)住宿保障:医院可为服务商驻场人员提供有限的住宿条件(宿舍/床位数有限,具体数量及分配以医院实际提供为准),用于保障夜班、应急值守及重大任务期间的人员安排;服务商须服从医院统一的住宿与安全、卫生管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报名资料及相关事项(所需资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1.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报名表(资料模板见附件1)。
2.请报名公司认真准备以上材料,并为内容真实性负责。我院会根据相关报名情况安排时间进行线下或线上调研会议。调研会议需准备的相关事项:
(1)汇报材料(PDF、PPT等格式):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企业规模、拟服务人员资质、整体服务方案、报价清单、公司同类业绩等。
(2)将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汇报资料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在调研会提交。
(3)介绍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报名事项:报名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675162845@qq.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公司名称,邮件中注明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9日下午5点截止。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2.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兰埔路178号6号楼综合楼5楼502总务科
3.联系人:朱先生
4、联系电话:0756-8661675
八、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本次调研的公司应充分知悉:本次调研仅作为项目开展前的市场调研,不作为项目后期招投标的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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