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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2027年职工福利品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6/11/03 点击数: 次 【字体:小 大】


一、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2027年职工福利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及项目期限

项目预算人民币99万元;服务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地点为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及医院指定的其他地点。

三、采购内容

1.服务人数:本项目福利品预计覆盖医院职工约900人,实际结算人数以医院当年实际发放名单为准,据实结算,预算总额不超过99万元。

2.服务内容:供应商须提供福利品的配送套餐方案供职工自主挑选,并按医院提供的名单分装、配送至医院指定院区/点位,运费及分拣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3.各节日医院实付标准(即福利预算价):元旦100元/人、春节500元/人、清明节100元/人、劳动节100元/人、端午节100元/人、中秋节100元/人、国庆节100元/人,全年合计1100元/人·年(此为医院实际支付上限)。医院可结合实际情况合并节日下单,但合并后各节日支付标准不得突破上述标准对应的额度。

4.发放时间:春节前发放元旦、春节福利品600元;端午前发放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福利品300元;中秋前发放中秋节、国庆节福利品200元。

5.报价方式:供应商以“面值折扣”方式报价,即在医院实付标准不超过1100元/人·年的前提下,报出职工每人全年实际可使用的福利面值。例如:某供应商承诺职工每人全年可使用面值1500元(即医院实付1100元、职工可享1500元面值),则其面值为1500元。

6.结算:实际结算金额=各节日医院实付标准×实际发放人数,按实际下单数量据实结算,全年实付总额不超过预算99万元(及对应人数×标准)。

四、慰问品品质要求

1.品类组合:采用组合礼包形式,单个礼包品类不少于3种,以粮油米面、优质干货、调味礼盒、坚果礼盒、杂粮礼盒、时令水果等民生刚需品为主,并可搭配洗护清洁类日用品。供应商每次提供的品类组合不少于3种。

2.品质标准:食品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供应商须提供生产资质及质检报告,产品须清晰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及配料表;粮油米面须为非转基因食品;干货类须无霉变、无异味;日用品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不含刺激性成分,包装完好。

3.包装要求:包装须防震、防潮,食品类与日用品类须分类独立包装,避免串味或挤压损坏。

五、福利品价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可挑选福利品价格明细表》,逐项列明套餐内每一款商品(建议每种品类包含5种左右的商品)的品名、品牌、规格型号、含税单价,可比对的同款市场参考价及比价依据(主流电商平台或本地大型商超同期截图)、拟供职工选用的套餐组合。所有商品报价为含税全包价,运费、分拣、包装及配送至医院指定院区/点位的费用均已包含在内,医院不再另行支付。商品含税单价不得高于比价基准日该同款商品在主流电商平台(如京东自营、天猫旗舰店)或珠海市本地大型连锁商超的公开零售价。供应商须按明细表提供比价凭证,医院有权自行核验。

2.提供配送套餐前须经审核:所有配送套餐在面向职工开放挑选前,须提交医院核验标价与比价凭证,经医院书面确认后方可开展挑选工作;未经确认的配送套餐不得供医院职工挑选。

3.调价须履行报批程序:合同期内确需调整价格的,须提前书面提出申请并说明依据,经医院同意后方可执行;供应商不得单方面提价。

4.实行动态抽检:医院可随时或按节日批次进行抽检比对,比对结果作为履约评价与结算依据。

5.下列情形视为违规:①先提价后打折、虚标原价;②标价或成交价高于约定含税单价;③以次充好、擅自更换规格或缩减分量变相涨价;④未经同意单方面调价;⑤配送、分拣费用变相转嫁。

6.扣罚条款:首次发现上述违规情形的,医院有权责令限期更换商品或降价并提交说明;再次发现的,医院有权按合同金额的5%扣减结算款;情节严重或拒不整改(如多个品种普遍高于含税单价)的,医院有权终止合同、不予结算未履行部分并追究违约责任。

六、配送与交付要求

1.交付时间:按医院指定时间完成配送,医院下单时间不得晚于约定交付时间14个自然日。

2.配送方式:供应商须免费送货上门至各科室指定地点,负责卸货及现场清点,并按科室人数及所选套餐打包,供科室人员领取。

3.交付清单:供应商须提供电子版及纸质版交付明细,内容包含品类、数量、单价、总价及对应的节日批次。

4.质保期要求:交付时所有商品的剩余质保期须大于其总质保期的四分之三;对不符合要求的商品,供应商须在7日内免费予以更换。

七、售后服务要求

1.验收时发现商品存在破损、变质、过期等质量问题的,供应商须在24小时内无条件予以更换。

2.职工领取后7日内可办理退换货,供应商须在48小时内响应并处理。

3.供应商须提供专属客服热线及微信客服,服务时间为工作日8:00—18:00,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并对职工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依法缴纳税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约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九、商务与付款要求

1.付款方式:据实结算,实际结算价=配送节日采购金额标准×实际采购数量。

2.付款时限:每次配送服务完成后30个日历日内,供应商须开具有效发票;医院收到发票并复核无误后30个日历日内支付。

3.验收:所交付商品的品类、数量、品质及包装须与合同约定一致,相关资质齐全,送达科室指定地点确认,核对无误后签署《验收确认单》。

十、报名资料及相关事项(所需资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1.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报名表(资料模板见附件1)。

2.请报名公司认真准备以上材料,并为内容真实性负责。我院会根据相关报名情况安排时间进行线下或线上调研会议。调研会议需准备的相关事项:

(1)汇报材料(PDF、PPT等格式):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企业规模、福利品配送套餐方案、商品报价清单、公司同类业绩等。

(2)将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汇报资料一份(纸质版)加盖公章后,在调研会提交。

(3)介绍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报名事项:报名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675162845@qq.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公司名称,邮件中注明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十一、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11月3日—2026年11月9日下午5点截止。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2.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兰埔路178号6号楼综合楼5楼502总务科

3.联系人:朱先生

4.联系电话:0756-8661675

十二、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本次调研的公司应充分知悉:本次调研仅作为项目开展前的市场调研,不作为项目后期招投标的准入条件。

报名附件.docx


终审:总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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