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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广告宣传品设计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发布时间:2025/09/04 点击数: 【字体:

一、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广告宣传品设计及制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预算

项目总预算人民币肆拾万元整(¥460,000.00),人民币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年。

三、项目需求

(一)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宣传册、海报、宣传单页、科室介绍、专家介绍等医疗相关广告的设计和制作,摄像服务等。

(二)设计、制作要求

1、广告宣传品设计立意要求:体现医院服务理念,符合医院形象宣传需求,立意新颖,格调高雅,体现医院业务特色,美化医院环境。

2、医院供应商提供的设计版面内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供应商应根据医院的要求进行修改,并不得因此增加结算费用。

3、医院对供应商监督制作的所有设计方案及设计产品拥有最终审定权;供应商制定的项目制作和策划方案及成品,须得到医院的最终审定认可后方可执行。

4、医院有权按需求分批次制作宣传品,单次制作不设最低制作数量(另有约定除外),供应商必须遵照医院的管理及安排,按医院的实际活动内容、质量、时间要求设计、制作、安装宣传品,所有宣传品必须符合医院的要求。

5、所有宣传品或资料印制要求图片画像清晰、色彩均匀,内文和标题印刷要求字体清晰,无重影、叠影和模糊现象;宣传栏、宣传牌等需要安装的项目,除上述印制要求外,还要求安装端正、美观、安全、牢固。

6、项目需求清单以外的物料、宣传图册、服务、活动策划等,价格对标合同内相同标准的宣传品及印刷品最低价格,服务费用供应商根据实际要求报给医院确认,双方确认报价才可以执行

7、为便于与医院就宣传品细节等方面进行适时沟通联系、及时处理和反馈,并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有序实施,供应商应保证有固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本项目必须有一个专门的对接人。

8、该项目宣传品各项技术指标应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监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9、在宣传品制作方面,供应商在接到医院任务后,需在3日内完成设计、采购、安装等后续工作(如遇特殊情况需配合医院及时完成;在印刷品制作方面,供应商在接到医院任务后,需在10日内完成设计、印刷装订等工作并送达医院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需配合医院及时完成

(三)宣传品安装、验收要求

1、供应商必须依照合同的要求,将宣传品按时、按质、按量安装至医院指定位置,并交付医院设计源文件。

2、供应商在供货安装过程中必须采取足够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的安全,并自行负责相关安全责任。

3、供应商在安装过程中,如出现施工场地局部破损,必须在供货安装实施前取得医院的同意,并负责在工程期限内恢复原状,医院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废弃材料须由供应商按安装相关规定自行安排处理,医院将不再另外支付相关费用。

5、供应商须做好安全防范提示等工作,减少施工过程对医院正常办公秩序的影响。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负面影响将由供应商承担。

6、医院按要求对宣传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接受退货,并给予重新设计与制作。

(四)包装及保管要求

1、宣传品包装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2、供应商负责将宣传品及相关物料货到现场过程中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车、货物现场的搬运等。

3供应商应按医院要求包装并在包装箱外侧标出货物品名、数量等。

(五)制作工作要求

所有宣传品制作供应商需确保符合医院的要求、按时按质供货;宣传品制作价格合理透明,制作质量合格;所有宣传品配送及时,交货合格,同时相应报送给采购方的项目报账目录及明细单据等附件资料,清晰明了,与项目实施情况相符,经得起存档查验。

(六)售后服务及质保期要求

1、医院的服务通知,供应商在接报后30分钟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处理完毕。

2、供应商应提供三包服务,服务方式均为上门服务,即由供应商派人收回、维修、维护、送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在宣传品方面,供应商需按医院要求,及时对使用后物料进行拆除,可重复使用物料按医院要求整理放置,废弃物料按标准进行废物处置,以上服务不再额外收取费用。

3、宣传品质保期:每批宣传品质保期不低于验收之日起六个月,质保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如非人为损坏的质量问题等)的,供应商负责免费调换,并承担由此给医院造成的所有损失

4、如供应商每月发生三次以上(含三次),所配送物品有质量、包装缺损等不按合同规定的行为时,医院有权按当月结算额2%扣减供应商货款。

(七)知识产权归属要求

1、供应商医院交付的项目作品及相关知识产权成果,不能侵犯他人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外观专利、企业名称(含企业字号、商号、标示)等合法、在先的知识产权、民事权利。

2、供应商履行本合同期间所产生的知识产权成果及其权利归属仅归医院一方所有,医院有权通过任何媒体永久性免费使用。供应商不享有上述任何知识产权权利,不得自行实施或者使用,也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上述相关知识产权泄露、转让或者许可给第三方,不得对外披露或者公布。

(八)结算及付款方式要求

1、本项目不设预付款。医院按每月需求的实际发生量支付予供应商。每月30日前,供应商须向医院提供有效的当月相应发票及具体明细的结算单,包括下单科室、日期、货品、物料工艺、价目明细等,并附上医院仓库或各科室宣传品确认人签名的送货单(验收单)医院仓库验收入库后,3个月完成支付。

2结算以合同签订的单价、折扣率按实际供货量结算,实际结算金额以发生额为准,本项目按照附件1中所列明的价格为基准,并结合中标折扣率结算服务费用【示例:某品种结算价=该品种基准单价×实际用量×中标折扣率】,中标价应包括设计、材料、印刷、设计、制作、安装、运输、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不作任何调增。

(九)其它要求
1、供应商在管理服务期内造成人员伤(病)亡和财产损失的,由供应商负责赔偿。
2、供应商在承包期内工作人员发生各种事故:包括治安、交通、防火、劳资纠纷等事件,所造成一切后果及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和负责赔偿。
3、供应商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医院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或损害医院利益的,医院有拒绝违规工作人员在项目现场工作的权利。
4若因供应商原因而导致医院无法及时完成采购任务,医院有权聘请第三方完成采购任务,其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5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的未按医院要求制作的采购任务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服务期限

合同期:2,采用1+1模式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如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 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六、报名资料及相关事项(所需资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1)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报名表。(资料模版见附件)

2)请报名公司认真准备以上材料并为内容真实性负责,我院会根据相关报名情况并安排时间进行线下或线上调研会议。调研会议需准备如下资料及相关事项要求:

1.汇报材料(PDF、PPT等格式):企业资质、企业规模、行业发展历程、服务方案、人员资质、报价清单(折扣率)、公司同类业绩等。

2.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汇报资料一份(纸质版)盖公章在调研会提交。

3.介绍时间:不超过10分钟。

4.报名要求:报名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675162845@qq.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公司名称,邮件中注明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594--2025910 下午17:00 截止,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2)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兰埔路180号6号综合楼502

3)联系人:朱先生

4)联系电话:0756-8661675

八、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本次调研的公司应充分知悉:本次调研仅作为项目开展前的市场调研,不作为项目后期招投标的准入条件。

   

附件1报名模板.docx

附件2:广告宣传设计单价基准价清单.pdf

                                          


终审:后勤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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