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购电代理服务采购项目市场调研公告
一、项目名称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购电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我院每年用电量约400万度,为节约成本,拟通过供应商代理参与相关电力市场交易电量,办理优惠用电业务,用电地址为珠海市香洲区兰埔路180号。
三、项目需求
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代理参与相关电力市场化交易,负责每月交易电量申报、交易、结算工作。
2.负责相关电力交易平台市场注册及后期电力交易相关的全周期电力交易服务。
3.负责电量电费分析、电力技术咨询、电力技术服务,重点包括与电网企业的沟通,发行电费的准确性、合理性分析,相应发票获取及用电手续办理等业务,每月提供交易电量结算清单,明确交易电量和电价,并如实向采购人提供真实准确的交易相关信息和资料。
4.提供的购电服务应不改变采购方原有的用电习惯,供电模式和供电质量保障不变,所有交易流程全权委托供应商进行,具体工作内容及范围以采购人委托为准。
四、其它要求
1.本项目报价采用包干制,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成本、各项税费、交易服务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采购项下的全部费用,由供应商根据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报价。供应商需承诺可为采购人争取每千瓦时电量比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同期的收费优惠幅度。
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响应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3.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五、服务期限
合同期:1年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即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停车场管理或相关服务内容,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注明“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的,须打印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页)、相关资质证件复印件,法人资格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本采购项目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七、报名资料及相关事项(所需资料须加盖公司公章)
1.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报名表、供应商认为有必要的证件复印件。(资料模板见附件1)
2.请报名公司认真准备以上材料并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我院会根据相关报名情况并安排时间进行线下或线上调研会议。调研会议需要准备及相关事项:
汇报材料(PDF、PPT等格式):包含但不限于企业资质、企业规模、企业行业发展历程、人员资质、整体服务方案、服务报价单、公司同类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价格不得覆盖)等。
以上资质证明文件、汇报资料一份(纸质版)盖公章在调研会提交。
介绍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报名事项:报名相关资料发送至邮箱675162845@qq.com,邮件标题为:项目+公司名称,邮件中注明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日17:00截止,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期间不接受现场报名)。
2.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兰埔路178号综合楼5楼后勤保障部
3.联系人:朱先生
4.联系电话:0756-8661675
九、注意事项
报名参加本次调研的公司应充分知悉:本次调研仅作为项目开展前的市场调研,不作为项目后期招投标的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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