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呼吸机 紧急采购公告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呼吸机紧急采购项目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贰佰零捌万零捌佰元整(¥2080800.00)如下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单价(万元)  | 合计(万元)  | 备注  | 
4  | 呼吸机  | 6  | 34.68  | 208.08  | |
合计  | 208.08  | ||||
上述预算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被拒绝。
三、采购原则:满足需求,价格合理,供货迅速,售后及时。
四、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为供应商的,需提供本公司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3.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需在2023年1月2日至2023年1月5日17:00前(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均可)将产品报价、产品的主要参数和功能特点、售后服务方案、产品彩页等电子文档(电子文档为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扫面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404928204@qq.com)。
联系电话:8661675、13411353073(后勤保障部)、8661695(党政办)
2023年1月2日
            终审:后勤保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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