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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公立医院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率改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03/12 点击数: 【字体: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确定第二批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及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4〕21号)以及《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公立医院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珠府〔2013〕101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我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以破除医疗机构“以药补医”机制为切入点,全面实行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取消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建立财政、医保等多种形式补偿机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疗服务技术和服务价值。推动医保政策完善配套,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形成。加强公立医院成本控制和精细化管理,提高医院运行效率。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原则。明确政府办医职责,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公立医院公益性。
——坚持强化领导原则。做好医改配套政策顶层设计,切实解决部门之间协作问题,创新推出适合珠海的医改措施。
——坚持统筹兼顾原则。建立在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医保政策和基金支付方式调整、医院成本控制等动态平衡基础上的补偿机制,建立医院加大成本控制、优化收支结构的良性运行机制。
——坚持整体推进原则。全市公立医院同步实行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有序推进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和医保政策配套。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一)范围
17家公立医院,包括市、区公立医院以及驻珠公立医院(见附件1)。
(二)时间
2015年3月29日零时实施。
三、补偿方法
公立医院因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减少的收入,80%通过调整10项技术性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补偿,10%通过医院加强精细化管理自身消化,10%通过财政进行补助。
四、主要措施
(一)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率销售
全市公立医院同步实行药品和医用耗材零差率政策,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降低群众看病费用。
(二)政府财政适度补偿
按照财政供给体制,以上一年度医院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减少收入的10%为基数进行补助,纳入下一年度财政预算。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和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由市财政予以补助,遵义医学院第五附属(珠海)医院由斗门区财政予以补助。
(三)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
调整10项医疗服务项目(门诊和住院项目各5个)。按照医院级别和医生聘任职称调整医生诊金(见附件2),提高4项护理和2项诊查项目价格(见附件3),补偿公立医院实行药品与医用耗材零差率减少收入的80%。
(四)推动医保政策完善配套
医保基金对参保人在17家公立医院门急诊就诊的按每门急诊人次报销诊金10元,诊金报销总额以上一年度公立医院门急诊总人次为基数确定,按照每家医院的门急诊人次占比补给相关医院。门诊特殊病种患者诊金纳入特定病种支付范围,按上年度本市门诊特定病种参保人在公立医院门诊就诊人次进行总额控制。医疗保险基金的使用视基金节余情况进行调整,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五)健全完善医院运行机制
成立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建立医院绩效考核和预算管理制度,科学配置和有效整合资源,院长要切实履行办院职责,加强医院成本控制,优化医院收入结构,实现全面精细化管理,自身消化因取消加成减少收入的1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一步,也是我市作为第二批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推出的新举措,各级政府、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改革,深入调研,精心测算,充分协商,科学论证,制定与改革相适应的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稳步推进实施
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医改任务分解,稳步推进改革。市医改办: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调研,牵头制定公立医院改革相关配套政策和改革风险评估与处置预案,协调部门之间工作,督促工作落实,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市发改局:统筹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市财政局:统筹制定市属公立医院改革政府投入政策;市人社局:牵头完善医疗保险制度和推动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市卫计局:对市直公立医院进行清产核资,落实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对市级公立医院的全面监管;市公立医院管理中心:落实对市级公立医院运行和质量的监管,促进公立医院全面精细化管理;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各区医改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区级贯彻医改政策的措施,并积极推进辖区公立医院改革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
加大对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争取广大市民对实行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等医改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做好舆情监测和研判,妥善处理好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医院要广泛、深入做好组织动员,提高医务人员的认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让所有医务人员参与到医改工作中,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做好试点探索
我市作为全国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各项医改政策实施中既要稳步推进、及时监测、适时调整,又要锐意进取、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特别是在影响医改推进的机制体制方面问题要有突破解决的勇气,要积极争取国家、省医改办的指导以及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积极探索一条符合医疗卫生自身发展规律、满足居民健康需求、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发展的新医改之路。
 
附件:1.公立医院名单、级别及财政补助方式
2.医生诊金调整一览表(4项)
3.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一览表(6项)
 

附件1
公立医院名单、级别及财政补助方式
分类
名称
级别
财政补助
数量(家)
市直单位
珠海市人民医院
三级
市级
5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三级
市级
珠海市第二人民医院
三级
市级
珠海市口腔医院
二级
市级
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未定级
市级
区属单位
香洲区人民医院
二级
区级
9
香洲区第二人民医院
二级
区级
斗门区侨立中医院
二级
区级
斗门区妇幼保健院
未定级
区级
斗门区慢性病防治中心
未定级
区级
金湾区妇幼保健院
未定级
区级
高新区人民医院
二级
区级
高栏港区平沙医院
二级
区级
珠海市人民医院高栏港医院
二级
区级
驻珠医院
中山大学第五附属医院
三级
市级
3
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
三级
市级
遵义医学院附属第五医院
三级
区级
合计
17
附件2
诊金调整一览表(4项)
单位:元
诊金类别
目前单价
调整后单价
 
医保患者自付金额
三级
医院
二级
医院
备注
 
三级
医院
二级
医院
主任医师
8
30
25
补医保患者10元/人次
20
15
副主任医师
7
25
20
15
10
普通门诊
4
17
12
 7
 2
急诊诊查费
7
23
17
13
 7
                                 注:1.目前单价已含挂号费1元。
 

附件3
医疗服务项目调整一览表(6项)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目前
单价
拟调整后单价
 
增加金额
三级
医院
二级
医院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1
门急诊留观
11
20
18
 
9
7
2
住院诊查费
人/天
 3
33
25
 
30
22
3
一级护理
人/天
10
30
25
 
20
15
4
二级护理
人/天
 6
26
21
 
20
15
5
三级护理
人/天
 3
21
18
 
18
15
6
新生儿护理
人/天
38
55
48
 
17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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