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新闻动态>详细内容

【重要提醒】门诊共济、门诊统筹、 门诊特定病种年度变更开始了!

发布时间:2025/10/17 点击数: 【字体:

@珠海参保人

我市2025年度门诊共济、门诊统筹、门诊特定病种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变更工作现已启动。请有变更需求的参保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确保明年就医报销顺利。

变更时间: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生效时间:变更结果自次年1月1日起生效

未办理变更的,将自动延续原选定机构。

定点选择规则:参保人按“1+2”模式选定机构:

1.门诊统筹机构(1家):须选定1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镇卫生院,例如:

前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凤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梅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

香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湾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民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门诊共济机构(2家)

在选定门诊统筹机构的基础上,可再选2家医院,其中1家须为专科医院、中医院或二级及以下医院(例如:香洲区人民医院),另1家不限级别。

待遇示例(以香洲区人民医院为例)

(1)职工参保人选定香洲区人民医院作为门诊共济定点医疗机构,可享受以下待遇:

年度支付限额:3500元,报销比例:70%(指符合政策的普通门诊核准费用)。

(2)珠海市参保人完成门诊统筹定点后,普通门诊核准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和支付限额,职工医保按在职职工80%、退休职工85%的比例联网报销;居民医保按80%的比例联网报销。签订家庭医生付费服务包协议的,报销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一、如何办理?

(一)线上办理:关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选择“医院服务-签约服务”→选择变更类型和变更机构(共济年度变更:香洲区人民医院;统筹年度变更:前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凤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梅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香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湾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具体步骤如下:

1.关注“珠海市香洲区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

01164bf105344965a691ab78e0113429.jpeg

长按二维码进入公众号

2.进入主页面,选择下方“医院服务-签约服务”;

5cebec5468e346e8806489b2719d47ee.png

3.按需选择变更类型(共济年度变更或统筹年度变更)和变更机构;

 

 

643f63f17df748fda16b241747bfa49c.jpeg

 

4.以门诊共济年度变更为例,勾选“已阅读”进入变更详情页面,核对需要进行变更的姓名后,点击“提交申请”,确认信息即可;

d1edaf9887d848cdafdd1e1f6587cdeb.jpeg54d45eae51684f238f4bbd617a39b27d.jpeg

5.如果是帮助家人进行变更,点击右上角的“切换”,选择需要变更的就诊人即可。

80286eb7243f4c7dac3b5d3ce0ce9051.jpeg6d59813bf6194c7c994562c55560211c.jpeg

 

(二)线下办理:

必带证件:参保人只需携带社会保障卡、有效身份证或医保电子凭证(任一证件

→前山中心:香洲区人民医院综合楼(6号楼)四楼“前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前台”完成变更(门诊共济、门诊统筹和门诊特定病种办理)。联系电话:400-0756-120转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2:00,14:00-17:00。

→凤山中心:凤山街道云峰路188号万科城步行街“凤山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二楼统筹窗口即可完成门诊统筹和门诊特定病种变更。联系电话:0756-866543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2:00,14:00-17:30。

→梅华中心:安居园停车楼一楼(敬业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旁)“梅华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签约前台即可完成门诊统筹和门诊特定病种变更。联系电话0756-8669660,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30-12:00,14:00-20:00。

→香湾中心:香洲区碧涛路29号,即万山楼对面“香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楼前台即可完成门诊统筹和门诊特定病种变更。联系电话:0756-2222801转8110、0756-2225326,工作时间周一到周日8:00-12:00,14:30-17:30。

湾仔中心:香洲区江海路86号“湾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楼健康驿站即可完成门诊统筹和门诊特定病种变更。联系电话:0756-8810732,工作时间:周一至周日8:00-20:00。

→民心中心:保税区北侧晨光路210号、晨光路218号“民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窗口即可完成门诊统筹和门诊特定病种变更。联系电话:0756-8686716,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20:00,周末8:30-17:30。

无需回原签约机构办理取消手续(如委托他人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

 

终审:党政办
分享到:
【打印正文】
扫一扫关注公众号
扫一扫关注视频号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