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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产检可报销80%!最新政策来了

发布时间:2023/11/03 点击数: 【字体:

根据《珠海市医疗保障局 珠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的通知》,自2023年11月1日起,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分娩、产前检查、计划生育等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具体都有哪些呢?快来看看吧!

一、产前检查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怀孕后,应选定一家本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作为产前检查机构,参保人员在选定的产前检查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其中香洲区人民医院等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0%、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50%,每孕次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为2000元。

二、计划生育项目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本市及市外的生育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医疗费用(人流、上环取环等),由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

香洲区人民医院一站式建档与产前检查定点

居民医保参保人,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社保卡、结婚证、B超报告单前往医院门诊3楼产前门诊导医台进行建档和签订产前检查机构,签订完成后即可在我院享受80%的产前检查报销比例,每孕次支付限额(含个人自付部分)为2000元。

在我院定点产检的还可享受围产期免费孕检(免费孕期检查、免费NT、免费唐氏筛查、免费乙肝、梅毒、艾滋咨询及检测、免费B超一次、二级彩超减免135元、免费地中海贫血筛查、无创基因检测减免)。

注意事项:

1、选定前的产前检查费用及在非选定机构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2、未参保前发生的费用,居民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没有参加任何社保,可以享受产前检查和计生项目报销吗?

若配偶有参加职工医保的,可选择一家生育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向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产前门诊咨询电话:0756-8669985(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00)

终审: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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